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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黑龙江省司法厅所属院校招聘公告(2)

发布时间:2014-12-07 14:53:19 来源:一佳公务员考试网 点击量: 我要分享
2014年黑龙江省司法厅所属院校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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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各职位的具体条件详见《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五) 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日,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六)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
(七)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
  三、学院简介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兴大道(原学府四道街)125号,1995年学院获得了成人院校招收普教大专生的试点资格,成为全国三所试点院校之一。1999年国家开始实施高职教育,目前学院从事的主要是专本衔接教育框架下的高职教育,教育事业的主体是高职教育(大专),另有函授学院负责的与东北林大成教学院合办的成人函授本科教育。学院现开设法律事务、法律事务(律师方向、公务员)、公安管理、书记官、法律文秘、司法助理、司法警务、计算机应用技术、司法信息安全等专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可在2014年11月24日9:00至2014年11月28日12: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www.hljrcpj.com)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在2014年11月24日9:00至2014年11月28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岗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含仲裁通过)的考生可在2014年11月24日9:00至2014年11月28日20:00期间,登录网络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考务费。考务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结束。未按规定时间全额交纳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4、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2014年12月23日9:00至2014年12月26日16:00期间,登录网报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5、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近期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按缴费人数计)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特殊情况经省人社厅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4)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否则后果自负。
  (6)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p#副标题#e#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及逻辑推理、资料分析等;《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相关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考试日期为2014年12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前,请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确认时间:2014年12月5日8:30-11:30,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 号9楼928室,电话:(0451)82672269。
  笔试后折算笔试总成绩,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30%+专业知识×70%+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面试,若两科成绩均相同,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省司法厅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及其它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或能力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依笔试总成绩进行递补。
  面试以结构化面谈为主,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4、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专业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和审批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审批手续。
  五、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应聘者应公平参与竞争,应聘提交的信息、资料、证件等应真实有效,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诚实回答面试问题。违反者将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及电话:安宾吉,0451-87503608(办),手机:15663634898,电子信箱:zfxyzzc@163.com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兴大道125号
  2、纪检监督电话:中共黑龙江省司法厅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电话:(0451)82297196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司法厅政治部负责解释与实施。
  附件:1、2014年下半年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doc


  2、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14年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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