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453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把此项工作当做一件大事来抓。要向工勤人员讲清申报条件、申报比例,按政策规定申报;要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人员不错不漏;要妥善安排申报人员的工作,确保有培训需求的能按时参加培训、参加技能考核鉴定。
二、实施步骤
1、2015年1月5日前,以县区和市直主管局为单位向市职业能力建设科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按人填写《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评审表》二份,分工种、等级填报《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评申报名册汇总表》一份,《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申报岗位等级考评申报比例情况表》一份,办理职业资格证书加章认定的人员填写《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证书加章认定申请表》二份,同时需携带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技工等级证书、特殊工种上岗证、工资定级审批表等),材料不齐全或表格填写不规范,不予受理。
2、2015年1月15日起,市里将分期分批组织有培训需求的开展培训工作。培训结束后,人社局将组织所有培训人员统一参加鉴定考核,统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务必按上述时间要求开展工作,不得影响全市工作进度。
2、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3、各地各单位在执行过程如遇到具体问题,应及时向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反馈。
联系电话:0792-8581965
附件(点击下载):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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