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招警考试民法知识: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发布时间:2014-12-26 13:56:27 来源:一佳公务员考试网 点击量: 我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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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保护原则  
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司法机关对权利主体一体保护  
二、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的内容、种类和物权的变动方式都由法律明确规定  
三、公示、公信原则  
公示:在物权变动时通过一定得公示方法向社会公开,从而使第三人知道物权变动的情况,以避免第三人遭受损害并保护交易安全  
公信:是指当事人变更物权时,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了公示,则即使依公示方法表现出来的物权不存在或者存在下擦,但对于信赖该物权的存在并已从事了物权交易的人,法律仍然承认其具有与真实物权存在相同法律后果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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