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是2000年6月组建成立的市级卫生事业单位。是北京医科大学、首都医科大学的教学基地。承担全市传染病、慢性非传染病疾病预防与控制;学生常见病防治;消毒及病媒生物防制;食品、化妆品、涉水产品、一次性卫生用品等生活用品的卫生学检测评价及卫生毒理学测试;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射线防护;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学评价;健康教育;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理等预防医学领域各项工作以及国内外重大活动的公共卫生保障工作。在提供公共卫生技术服务的同时,还承担预防医学领域科研任务并实施应用研究与指导。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技能条件;
(五)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非京生源应届生需符合进京条件);
(六)应聘报名者须如实填报本人情况,毕业证书专业必须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
(七)应届毕业生获得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和有特长者优先。
(八)应聘者毕业时若不能按期毕业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将不予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一)公共卫生医师岗位,拟招聘数15人;
(二)公共卫生检验与检测岗位,拟招聘数7人;
(三)动物实验室专职饲育清洁技术岗位, 拟招聘数1人;
(四)科研、行政管理岗位,拟招聘数2人;
(五)财政经费核算与管理岗位,拟招聘数1人。
三、招聘岗位条件
(一)公共卫生医师与管理岗位
具有流行病与卫生统计、预防医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营养与食品卫生、免疫学、健康教育等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公共卫生检验与检测岗位
具有医学检验、病原生物学、分析化学、化学、元素分析学、卫生毒理学、模式生物毒理学、病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实验动物学、农药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动物实验室专职饲育清洁技术岗位
具有实验动物学、兽医及其他能承担相应岗位职责的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科研、行政管理岗位
具有公共卫生或卫生管理、法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 财政经费核算与管理岗位
具有会计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符合招聘条件者须完整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电子邮箱地址:bjcdc_2015zhaopin@126.com。
电子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学校—学历—专业。如:张三—放射—北医—博士—放射防护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6号人事科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月31日
五、笔试
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六、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七、业务考核、体检和公示
由人员使用科室组织业务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业务理论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等。中心人事科组织体检工作,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招聘主管单位将考核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人员信息在本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我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中心外网上公示7天。
八、需说明事项
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附件: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职位及要求表》 |
《招聘报名登记表》 |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
二〇一五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