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招警考试《人民警察基础知识》每日一练(1.17)

发布时间:2015-01-17 11:18:51 来源:一佳公务员考试网 点击量: 我要分享

 民法练习题

1、王某和张某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同时履行,王某在自己还没有履行的情况下,请求张某履行,张某予以拒绝,这时张某所行使的权力是(   )

A 支配权      B 形成权       C 绝对权       D 抗辩权

2、下列关于诸民事权利说法正确的是(    )多选

A 物权、人身权属于绝对权,债权为相对权
B 在担保法律关系中,债权为主权利,担保物权为从权利
C 人格权、身份权为专属权,物权、债权等财产权属于非专属权
D 继承权为期待权

3、下列哪些社会关系不属于民法调整对象了(   )

A自然人丙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蔬菜买卖合同关系
B.中国公民甲与中国公民丁之间缔结的婚姻关系
C,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的税款征收关系
D甲区政府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废旧电脑买卖合同关系

4、李某从其在市政府工作的朋友处得知消息,市里将取消人力三轮车,遂决定将自己的人力三轮车卖给急需用之上街运送客人的黄某,且隐瞒了这一消息。1个月后,人力三轮车在市区被禁行驶黄某受到一定的损失。李某违反了下列民法原则中哪一种(   )

A 平等互利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合同的相对性原则     D意思自治原则

5、甲棉纺厂生产专门用于出口的棉布,所需原料棉纱大部分由乙棉纱厂提供。一次,甲厂接受了一宗海外订单但是当年棉花产量下降,无法筹集足够的棉纱。恰好乙厂囤积了一批棉纱,乙厂得知消息后遂将原来的价格由5元/米提高到8元/米。甲厂为完成订货,只好接受。请问,乙厂的行为违反了民法的哪项基本原则(    )

A自愿公平原则      B等价有偿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

 
答案及解析

1、D【一佳解析】《合同法》【66条,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ABCD【一佳解析】绝对权是指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行为即可实现并可对抗不特定人的权利,如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等。由于绝对权的义务主体不特定,故又称对世权。相对权是必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才能实现并只能对抗特定人的权利,最典型的莫过于债权。由于相对权的义务主体是特定的,故又称对人权。主权利是指在相互关联的几项民事权利中,不依赖于其他权利即可独立存在的权利。从权利则是不能独立存在而从属于主权利的权利。以民事权利与主体之间是否存在专属关系为标准,可分为专属权与非专属权。期待权是指将来有取得与实现的可能性的权利。

3、C【一佳解析】税收征管属于经济法律关系。

4、B【一佳解析】诚信原则主要反映商业道德,对他人诚实不欺、恪守诺言、讲究信用。

5、A【一佳解析】在合同法律关系中,主要表现为等价有偿与显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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