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17名工作人员公告
一佳教育获悉,因工作需要,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受处分未满处分期限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1.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见《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事业单位201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其中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年龄计算: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条件以此类推);
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设置按照赣人社发〔2012〕86号文件所附的“四个专业目录”进行(附件3-6)。
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具有博士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双证的,以及博士以上学历者报考并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者可申请公寓型住房一套或10万元住房补贴。
3.参加本次招聘并最终成功被本单位录用的考生需在本单位服务满5周年。服务期内,考生不得报考外单位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遴选以及公务员公开招考等,否则本单位不予办理有关个人档案、工资关系等的转移手续。
二、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7月25日—2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报名地点: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饶市信州区信阳路8号市发改委7楼)。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4张以及《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工作由上饶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采用闭卷方式进行,题型为客观题,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政治理论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行政管理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知识、职业道德知识、时事政治等内容。
2.面试
(1)入闱面试人员:在各招聘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中以招聘岗位3: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2)面试方式及满分数: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3)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三清山管委会组织实施。
因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相等而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入闱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本考场面试平均分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3、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
1.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并在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布。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另行组织结构化面试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不予递补。
(四)考核。考核工作由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人社局负责。
(五)公示与聘用。经考试、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和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联系电话:0793-8295986、8178106(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18679381177(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793-8176236(市人社局监察室)
0793-2401886(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监察局)
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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