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一佳教育首页 > 招考资讯 > 招考公告

2015年吉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85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5-08-28 17:00:28 来源:一佳公务员考试网 点击量: 我要分享

重要提示:报名注册登记前,请详细阅读需报考职位相关要求;为避免信息反复修改造成网络拥堵,请填写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六个月内)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

吉安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

 

时间安排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9:00-9月18日17:00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9月19日 17:00
网上缴费时间为: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9月21日 17:00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5年10月12日9:00-10月16日24:00

 

    

政策咨询电话:0796-8286112(办)

监督举报电话:0796-8231043(办)

考务支持电话:0796-8286792(办)

支付服务热线: 4001-500-800

  

 


为了促进吉安经济的快速发展,壮大吉安事业单位队伍,吉安事业单位此次招聘685人,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14—18日,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0月12—16日,考试时间为10月17日。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2015年吉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8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全日制在读学生及现役军人;
  5.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专业分类
  1.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吉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工作经历、学历、资格证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25周岁以下指1989年9月1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4年9月1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79年9月1日后出生。年龄认定以个人档案为准。
  2.专业分类按江西省人社厅赣人社发〔2012〕86号文件执行。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9:00至9月18日17: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分为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现场改报、网上打印准考证五个阶段。
  1.网上报名。报名考生登陆吉安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6.jxpta.com)网站,点击吉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查看招聘公告中的《岗位表》附件1,进入考生注册,如实填写《吉安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考生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上传考生本人近期(六个月以内)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报名,提交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进入资格初审等待队列。(由于报名时间有限,请各位考生尽量在前三天报名,避免后两天出现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2.网上资格初审。各县(市、区)和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9月14日9:00至9月19日17:00对注册成功的考生进行网上即时资格初审(主要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上传的照片是否合格)。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考生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为资格初审通过后至9月21日17:00。
  4.现场改报。报名并缴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或调减,并于9月23日前在吉安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应在9月25日17:00前重新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并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一次现场改报。需要改报的考生必须到拟改报岗位的县人社局或市直单位主管部门进行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考生可退回报名费。
  5.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在10月12日9:00至10月16日24:00期间登录“吉安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笔试。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只进行网上资格初审,面试或体检前再对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自己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如有疑问应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附件1),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不退回报名费用。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卫计部门医务人员岗位只进行笔试不面试(见《岗位表》备注栏);其他岗位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卫计部门医务人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知识分别按30%和7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其他岗位的笔试和面试分别按40%和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对特殊岗位的招聘,经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笔试
  (1)卫计部门医务人员招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知识。医学专业知识分为:临床医学类,考《临床医学知识》;护理医学类,考《护理医学知识》;医技医学类,考《医技医学知识》;中医医学类,考《中医医学知识》(详见《岗位表》中的笔试科目栏)。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每科均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不指定范围和教材。
  (2)笔试时间:2015年10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公共基础知识,下午2:00—4:00考医学专业知识;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等电子设备。遗失身份证者,必须在10月16日17:00之前,持贴有与准考证同底照片的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到吉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准考手续。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3)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人数少于 1:3的全部入闱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3.资格复审
  (1)卫计部门医务人员岗位公布入闱体检名单后,对入闱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其他岗位面试前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卫计部门医务人员入闱体检人员的资格复审和其他岗位考生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岗位表资格条件中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等,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以及《吉安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到各县(市、区)或市直单位主管部门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格复审后,对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取消体检或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未通过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体检或面试人员空缺,卫计部门医务人员岗位的体检人员空缺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合成总成绩相同的,以医学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对象,如医学专业知识又相同的,不予递补);其他岗位面试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三)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生合成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卫计部门医务人员岗位以医学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其他岗位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如医学专业知识或其他岗位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实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卫计部门医务人员岗位出现笔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按以下原则处理:
  (1)当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的医学专业知识成绩必须达到同类岗位(按临床医学类、护理医学类、医技医学类、中医医学类分类)中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岗位的入闱体检考生的医学专业知识成绩的最低分方可入闱体检。
  (2)当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其中笔试合成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的医学专业知识成绩必须达到同类岗位(按临床医学类、护理医学类、医技医学类、中医医学类分类)中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岗位的入闱体检考生的医学专业知识成绩的最低分方可入闱体检。
  3.其他岗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按以下原则处理: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可入闱体检。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其中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可入闱体检。
  4.体检由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资格。
  5.体检合格人员的考核由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6.面试后体检前,考生自愿放弃或考生资格不符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合成总成绩相同:卫计部门医务人员岗位以医学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对象;其他岗位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对象;如医学专业知识或其他岗位面试成绩又相同的,不予递补)。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体检、考核后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四)公示、聘用
  经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主管部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社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96-8286112
  考务咨询电话:0796-8286792
  监督举报电话:0796-8231043
  附件:1.
2015年度吉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   
   2.
吉安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28日
责编:一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