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通天岩风景名胜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为了更好的发展旅游业,江西公务员考试网了解,此次赣州通天岩招聘报名时间为10月8-9日,考试时间为10月14日,面试时间为10月20日。
赣州市通天岩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是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旅发委)下属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通天岩风景名胜区的保护、管理、开发和利用。
因景区发展需要,经市旅发委研究,并报市编委办、市人社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景区女性讲解员1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和现实表现好;
3、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4、身体健康,身高160——165cm。
(二)专业和年龄条件
1、2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含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3、旅游管理类、汉语言与文秘类、历史学专业。
4、具有全国导游员资格证书。
5、具有全国普通话等级考试二级乙等(含二级乙等)以上证书。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参考资格: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
二、招聘原则、方法及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面试分数各为100分,各项分数占总成绩的比重为2:4:4。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5年9月22日-2015年9月30日在赣州市政府网、赣州市人社局网、赣州旅游网、通天岩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8日—10月9日
报名地点:赣州市市政中心1号楼9楼1970室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凡有意报考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填写《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报市人社局备案。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10月14日,上午9:00—11:00进行公共科目笔试,下午15:00—17:00专业科目笔试。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于10月12日到赣州市市政中心1号楼9楼1970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题目由市旅发委邀请有关人员进行封闭命题,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写作、时事等综合知识;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相关政策法规或操作技能等。笔试结束后,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进行集中封闭评卷。评卷结束后,将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分数按其占总成绩的比重计算出笔试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5年10月20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题目由市旅发委邀请有关人员进行封闭命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适应能力、人际沟通、综合分析、主动性、应变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面试由市旅发委组织实施,面试时聘请市人社局的有关人员担任考官。实行当场评分、亮分、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最后得分。面试结束后,将面试分数按其占总成绩比例计算出面试成绩,并与其笔试成绩相加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五)考核与体检
1、考核。由市旅发委组织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2、体检。根据招聘计划数,按入闱考生公开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条件进行。体检工作由市旅发委组织,体检时间、体检医院(由人社局确定)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的综合情况,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提出拟聘用人选名单,提交市旅发委党组讨论,作出聘用决定。并对党组决定的人选名单在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未反映出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根据有关规定,拟聘报告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批复后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及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在市人社局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下进行。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市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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