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201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基础知识》成绩
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人员:入闱加试人员比例为1∶3,入闱人员需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入闱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闱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后如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卫生专业岗位(昌江区除外)的考生全部参加专业加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资格审查,因资格审查产生的缺额依次替补一次。
2、审查材料清单: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全日制)等岗位所要求的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相关学历证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未能提供相应证件材料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资格条件与公告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入闱或聘用资格。
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体检和考核时间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且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
相关链接:
2015年度景德镇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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