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吉安市事业单位考试笔试成绩查询入口
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3)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人数少于 1:3的全部入闱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资格复审
(1)卫计部门医务人员岗位公布入闱体检名单后,对入闱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其他岗位面试前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卫计部门医务人员入闱体检人员的资格复审和其他岗位考生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岗位表资格条件中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等,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以及《吉安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到各县(市、区)或市直单位主管部门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格复审后,对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取消体检或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未通过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体检或面试人员空缺,卫计部门医务人员岗位的体检人员空缺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合成总成绩相同的,以医学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对象,如医学专业知识又相同的,不予递补);其他岗位面试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生合成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卫计部门医务人员岗位以医学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其他岗位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如医学专业知识或其他岗位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实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卫计部门医务人员岗位出现笔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按以下原则处理:
(1)当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的医学专业知识成绩必须达到同类岗位(按临床医学类、护理医学类、医技医学类、中医医学类分类)中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岗位的入闱体检考生的医学专业知识成绩的最低分方可入闱体检。
(2)当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其中笔试合成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的医学专业知识成绩必须达到同类岗位(按临床医学类、护理医学类、医技医学类、中医医学类分类)中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岗位的入闱体检考生的医学专业知识成绩的最低分方可入闱体检。
3.其他岗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按以下原则处理: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可入闱体检。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其中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可入闱体检。
4.体检由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资格。
5.体检合格人员的考核由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6.面试后体检前,考生自愿放弃或考生资格不符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合成总成绩相同:卫计部门医务人员岗位以医学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对象;其他岗位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对象;如医学专业知识或其他岗位面试成绩又相同的,不予递补)。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体检、考核后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公示、聘用
经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主管部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社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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