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我市2015年法检系统统一考录公务员工作已进入体检阶段。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人员按笔试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2015年12月29日。 考生于2015年12月29日上午8:00之前空腹赶到鹰潭市委党校教学楼前(鹰潭市梅园新区府前路2号)集中。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不做补检。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等环节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2、参加体检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书写笔以及体检费400元(以医院实际结算为准)。 3、考生需先从鹰潭党建网(www.ytdj.gov.cn)下载《江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体检须知》(附件3),仔细阅读并签名。并于12月29日8:00交公务员主管部门工作人员。 4、体检标准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法院司法警察岗职位的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按照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文件规定,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并作出体检结论。 5、体检医院由监督员从我市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院中抽签决定。
中共鹰潭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