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招警考试《人民警察基础知识》练习题

发布时间:2015-12-29 13:33:41 来源:一佳公务员考试网 点击量: 我要分享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社会主义为本质属性的系统化的法治意识形态。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意识形态属性,下列哪一说法不能成立?
  A.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
  B.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进程中的重大突破
    C.为中国走独特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创造了理论前提
       D.是建立于我国社会发展阶段的正确判断
  2.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要全面发挥各种社会规范的调整作用,综合协调地运用多元化的手段和方法实现对国家的治理和管理。关于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在指导思想上,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
  B.在评价尺度上,要坚持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C.在法的作用上,要构建党委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纠纷解决机制
       D.在法的成效上,要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与统一
  3.某培训机构招聘教师时按星座设定招聘条件,称:“处女座、天蝎座不要,摩羯座、天秤座、双鱼座优先。”据招聘单位解释,因处女座和天蝎座的员工个性强势,容易跳槽,故不愿招聘,并认为按星座招录虽涉嫌就业歧视,但目前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对此,应聘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的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
  A.将《劳动法》“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的规定直接适用于本案,形成判例,弥补法律漏洞
  B.根据《劳动法》的平等就业原则,对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歧视性做法
  C.应聘者投诉缺乏法律根据,可对其批评教育或不予答复
  D.通知招聘方和应聘方参加听证,依据国外相关法律规定或案例,对招聘机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关于公平正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人类一切法律都维护公平正义
  B.不同的时代秉持相同的正义观
  C.公平正义是一个特定的历史范畴
  D.严格执法等于实现了公平正义
  5.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方式之一,社区网格化管理是根据各社区实际居住户数、区域面积大小、管理难度等情况,将社区划分数个网格区域,把党建、维稳、综治、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信访等社会管理工作落实到网格,形成了“网中有格、格中定人、人负其责、专群结合、各方联动、无缝覆盖”的工作格局,以此建立社情民意收集反馈机制和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关于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创新社会管理,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社会管理创新主要针对社会管理领域的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
  B.大调解格局是一种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
  C.社会管理创新要求建立以法律手段为主体,多种手段协调配合的管理和控制体系
  D.社区网格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一样,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6.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司法机关始终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司法审判活动,特别是近年来,各级司法机关自觉服务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成效显著。关于法治服务于大局,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服务大局是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中得出的结论
  B.服务大局是法治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和大政方针
  C.服务大局是把法律作为解决转型时期社会矛盾的唯一手段
  D.服务大局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属性及重要使命
  7.某地公安、检察机关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兴网络平台“微博”、短信和QQ,提醒“微信”用户尤其是女性用户提高警惕,切勿轻信陌生“微友”,以免遭受不必要的伤害。关于执法机关的上述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准确的?
  A.执法机关通过网络对妇女和网民的合法权益给予特殊保护,目的在于保证社会成员均衡发展
  B.执法机关利用网络平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
  C.执法机关采取利民措施,寓管理于主动服务之中,体现了执法为民的理念
  D.执法机关从实际出发,主要是为了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自己的社会主张和利益诉求
  8.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体现为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党中央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作为政法干警的核心价值观
  B.党的地方组织决定相关层级司法机关的案件处理
  C.司法机关要按照党中央关于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D.党对国家法治事业的发展作出总体战略部署并推动决策实施
  9.卡尔·马克思说:“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关于马克思这段话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从性质上看,有民主的法律,也有专制的法律
  B.在实行民主的国家,君主或者国王不可以参与立法
  C.在实行专制的国家,国王的意志可以上升为法律
  D.实行民主的国家,也是实行法律至上原则的国家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从法官裁判的角度看,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条文规定的内容?
  A.条文涉及法的渊源
  B.条文规定了法与政策的一般关系
  C.条文直接规定了裁判规则
  D.条文规定了法律关系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C。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2.【答案】C。解析:法的价值是指法律满足人类生存和需要的基本性能,即法律对人的有用性。法的价值种类主要有三种:自由、秩序、正义。自由是指法通过制度的保障,使主体的行为任意化。有法律才有自由。秩序被认为是工具性的价值,这里强调的是秩序是社会生活的基础和前提。正义强调的是社会生活中主体的平等和公正。正义是法的基本标准。自由代表了人的最本质的人性需要,它是法的价值的顶端;正义是自由的价值外化,它成为自由之下制约其他价值的法律标准;而秩序则表现为实现自由、正义的社会状态,必须接受自由、正义标准的约束。
3.【答案】D。解析:法律规则的分类如下:(1)按照规则的内容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和权义复合性规则。所谓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则。所谓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的规则。义务性规则又可分为命令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所谓权义复合性规则,是指兼具授予权利、设定义务两种性质的法律规则。(2)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所谓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所谓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的国家机关通过相应的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所谓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3)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所谓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更改的法律规则。所谓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
4.【答案】A。解析:法律规则是指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法律原则是指在一定法律体系中作为法律规则的指导思想,基本或本原的、综合的、稳定的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同为法律规范,但它们在内容的明确性、适用范围、适用方式和作用上存在明显的区别。(1)在内容上,法律规则的规定是明确具体的,它着眼于主体行为及各种条件(情况)的共性;其明确具体的目的是削弱或防止法律适用上的“自由裁量”。与此相比,法律原则的要求比较笼统、模糊,它不预先设定明确的、具体的假定条件,更没有设定明确的法律后果。它只对行为或裁判设定一些概括性的要求或标准,但并不直接告诉指明应当如何去实现或满足这些要求或标准,故在适用时具有较大的余地供法官选择和灵活应用。(2)在适用范围上,法律规则由于内容具体明确,它们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而法律原则对人的行为及其条件有更大的覆盖面和抽象性,它们是对从社会生活或社会关系中概括出来的某一类行为、某一法律部门甚或全部法律体系均通用的价值准则,具有宏观的指导性,其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宽广。法律规则只针对个性,不针对共性。故A错误。(3)在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如果一条规则所规定的事实是既定的,或者这条规则是有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接受该规则所提供的解决办法;或者该规则是无效的,在这种情况下,该规则对裁决不起任何作用。法律原则的适用则不同,它不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因为不同的法律原则具有不同的“强度”,而且这些不同的甚至冲突的原则都可以共存于一部法律之中。当两个原则在具体的个案中冲突时,法官必须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有关背景在不同原则间作出权衡,强度较高的原则对该案件的裁决具有指导性的作用,但另一原则并不因此无效,也并不因此被排除在法律制度之外,因为在另一个案中,这两个原则的强度关系可能会改变。当然,在权衡原则的强度时,有些原则自始就是最强的,例如法律平等原则,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它们往往被称为“帝王条款”。(4)在作用上,法律规则具有比法律原则强度大的显示性特征,即相对于原则,法官更不容易偏离规则做出裁决。因此,可以说,法律规则形成了法律制度中坚硬的部分,没有规则,法律制度就缺乏硬度。但另一方面,法律原则也是法律制度、规范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它们是法律规则的本源和基础;它们可以协调法律体系中规则之间的矛盾,弥补法律规则的不足与局限,它们甚至可以直接作为法官裁判的法律依据;同时,法律原则通过对法官“自由裁量”的指导,不仅能保证个案的个别公正,避免僵硬地适用法律规则可能造成的实质不公正,而且使法律制度具有一定的弹性张力,在更大程度上使法律规则保持安定性和稳定性。总之,法律制度在法律原则的支持下,能够比制度的全部规则化具有更强的硬度和适应性。
5.【答案】D。解析: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问题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提出处理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适用地方性法规,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6.【答案】A。解析:公法与私法划分的确立公法与私法划分理论最早起源于古代罗马国家,首次明确将罗马法划分为公法与私法的是乌尔比安。其认为:“公法是关于罗马帝国的规定,私法是关于个人利益的规定”。
7.【答案】C。解析: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人们关于法制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法律意识属于历史的范畴,它是阶级社会的产物,随着法的产生而产生,随着法的发展变化而变化;同时,它也属于法律文件的范畴,是人类法律实践活动的精神成果,包含着人类在认识法律现象方面的世界观、方法论、思维方式、观念模式、情感、理想和期望,蕴涵着个人及群体的法律认知、法律情感、法律评价。因此C选项正确。
8.【答案】C。解析:法的指引作用,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 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 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 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 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
9.【答案】C。解析:下列物不能成为私人法律关系的客体:(1)人类公共之物或国家专有之物,如海洋、山川、水流、空气;(2)文物;(3)军事设施、武器(枪支、弹药等);(4)危害人类之物(如毒品、假药、淫秽书籍等)。
10.【答案】D。解析: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对于不同法律部门间法律责任的竞合,一般来说应按重者处之,如果相对较轻的法律责任已经被追究,再追究较重的法律责任应适当考虑折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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