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南昌县城市管理建设,维护好全县社会秩序,更好地为南昌县的经济建设服务,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外城管协管队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编外城管协管员17名(协管员15人,大货司机2人)。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热爱城管事业;
(二)城管协管员年龄18周岁到35周岁(1998年3月16日到1980年3月16日),大货司机年龄18周岁到45周岁(1998年3月16日到1971年3月16日);
(三)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大货司机不限学历);
(四)净身高1.68米(含)以上;
(五)大货司机要求持有B2以上(含B2)驾驶证,并有10年以上驾龄;
(六)本县财政拨款的公安辅警、交通协警、城管协管员、消防员(2016年元月31日在册人员)不得报名;被上述单位辞退人员不得报名;在城管部门已离职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3日——2016年3月25日(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干部管理科;
3、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退伍证及报名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随同《报名表》(网上下载)2份一并提交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准备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3张。报名时缴纳考试费50元。
(2)考试方式
开考比例3: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确需调整再另行公告)。考试方式视各岗位报名情况而定,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与2016年3月4日发布的公安辅警招聘考试为同一天)。
(3)入闱人员公告
各岗位根据考试成绩排名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闱人员(末位并列依次按服役时间长短,学历高低,毕业时间先后顺序排名),并在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cx.gov.cn/)予以公告。
(4)体检、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两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政审由县人社局、县城管委组织实施。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用人单位统一开具。
(5)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考核期为2个月,考核期满合格的,聘用单位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南昌县劳动监察局鉴证,合同期采取一年一聘。
五、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1537元(含“五险”个人缴交部分)+岗位津贴120元+绩效工资293元+加班补贴300元+工龄工资50元/年(工作满一年工龄工资从50元开始逐年递增直至250元止)。
(二)用人单位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其中单位部分由县政府财政解决,个人部分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六、其他
1、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为: 0791-85712813(南昌县人社局)。
2、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凡因考生个人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3、在招聘考试中被发现违纪的人员,严格按《违纪处理办法》处理,严重的将禁考三年。
4、应聘人员、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第七(一)条所列情形的,要实行回避。
5、招聘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cx.gov.cn/)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公告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6、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1-85712813)。
7、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和保障局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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