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房地产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干部队伍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和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赣州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3人;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赣州市公房管理处、赣州市白蚁防治管理处和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赣州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赣州市房地产执法稽查支队、赣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赣州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名额
(一)管理岗位公开考选3人
赣州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面向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选3人。
(二)管理岗位公开招聘17人
赣州市公房管理处12人、赣州市白蚁防治管理处1人、赣州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1人、赣州市房地产执法稽查支队2人、赣州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1人。
(三)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16人
赣州市公房管理处8人、赣州市白蚁防治管理处1人、赣州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4人、赣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3人。
二、报考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文件规定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详见《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其中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6年3月31日。
(四)下列考生报考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公开考选考生必须是2014年3月31日前进入我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且近两年年度考核无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2. 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推荐书(介绍信)及编制证明方可报考;3.属县(市、区)科级干部的,应出具当地组织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方可报考。
三、招考原则、方法
本次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选调和聘用。
四、招考程序
程序为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5月9日—5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赣南宾馆8号楼1楼会议室(赣州市章贡区厚德路76号)。
4.报名要求:
(1)凡符合公开考选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①《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④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6张;⑤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时间证明和编制证明(须提供本人编制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⑦2014年、201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⑧属县(市、区)科级干部的,提供当地组织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⑨其他相关资料。
(2)凡符合公开招聘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①《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一式两份);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只须提供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6张;⑤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岗位要求的相应工作经历证明(与岗位要求相应的单位出具);⑦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正式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属县(市、区)科级干部的,还须提供当地组织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⑧其他相关资料。
(二)资格审查
由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达不到3:1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考计划。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请于2016年5月19日-5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37号)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将电话通知其本人,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考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凡发现考生与公告要求的报名条件不符的,即取消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5月21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设在赣州市中心城区,具体考场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分值:100分。
4.笔试的方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5.笔试内容: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公文写作、房地产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根据各岗位招考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赣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网进行公告。
(四)面试
1.入闱面试人员按照《入闱面试人员公告》要求领取《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为自动放弃造成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一次。若某岗位经递补入闱面试人员一次后,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之比仍未达到3:1的,当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能形成竞争关系(即面试人数大于招考人数)时,则按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选;当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即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则考生面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者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已达到3:1,但因考生临时缺考导致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达不到3:1的,仍按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分值:100分。
4.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适应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
5.面试结束后,依据笔试、面试分数权重折算后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根据招考岗位计划数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或递补)体检和考察对象,并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网进行公告。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文件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因个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职位,则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时,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由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考生,从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及其他有关资料、核实情况等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或拟聘用人员,并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报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选调、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并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选调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以上考生现为行政编制的,选调或聘用后为事业编制,若考生现为科级职务的,按照人社部门核准的岗位等级享受相应工资待遇,职务按职员执行。
五、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0797-8211004;监督举报电话:0797-8223525。
附件1: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3: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4: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