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服务水平,强化医保基金的管理,适应医保付费制度改革的需要,南昌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南昌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联合面向社会招聘驻医院代表。
一、指导思想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与报名人数相匹配的方法,通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面向全社会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要求
(一)招聘岗位数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8名,报名人数与岗位数不低于1:2开考,低于此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全日制医学、护理、药学相关专业的专科以上学历;
2.原则上报名年龄在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止2016年4月30日),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性强、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廉洁奉公,身体健康。
三、招聘流程
(一)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通过南昌人才招聘网进行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三)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暂定为2016年6月3日上午9:30-11:00,内容为医学相关管理知识。
2.面试:面试将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达到1:3,按照1:2进入面试;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达到1:2,按照1:1.5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如出现末位笔试分数并列的人员,一并列入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和考察:考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4.公示及录用:报名、考试、体检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将在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与南昌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南昌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工作。工资福利由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参照《关于印发<南昌市人社局编外聘(借)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洪人社发〔2015〕9号文)标准制定。
详情请登陆:
咨询电话:0791-86623851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91-87701932、86567427、86567425
2016年5月4日
责编:一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