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安机关2016年度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
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2016年度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告》,现将本次招考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公安专业科目成绩×30%
根据本次考试成绩、招录计划等因素,划定笔试合格线为:笔试总成绩达到60.2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公安专业科目成绩均达到45分。笔试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
笔试合格人员,方能进入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考察。
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面试时间为6月4日。面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但是考生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体检时间为6月5日。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统统标准(实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实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体检操作手册,有关修订通知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体测时间为6月7、8日。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三、选择职位
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等均合格的考生,进入选择职位环节。选择职位时间另行通知。选择职位按一下要求进行:
1.本次全省招录职位共664名,其中公安机关644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森林公安机关20名(要求本科学历)。具体职位情况、条件见招录职位表。考生选择职位时应符合所选职位条件。
2.按照人社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16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设厅发[2016]5号)中部署院校和省属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原则上园生原地(本行业)公安机关入警”的规定,本次选岗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的考生,在全省森林公安职位中进行选择;第二阶段由江西警察学院及公安大学、刑警学院的考生,在全省公安机关职位及空缺的森林公安职位中进行选择。生源城以省直单位,不安市划分。
3.选择职位时,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单项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依次选择职位。
4.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放弃选择职位的考生,今后报考公安机关不再享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有关政策。职位选择时应执行任职回避规定。
5.考生选择职位时,应符合所选职位条件,不符合职位条件的不得选择。对因不符合条件而没有合适岗位可选的考生。在因考察不合格或有人放弃出现职位空缺时,可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时仍需符合职位条件)。
四、考查
职位选择完毕后,由各设区市公安局会同人社局,对选择本
附件入围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