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通天岩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是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旅发委)下属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通天岩风景名胜区的保护、管理、开发和利用。
因景区发展需要,经市旅发委研究,并报市编委办、市人社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秘人员1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和现实表现好;
3.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4.品貌端庄。
(二)专业和年龄条件
1.22周岁——26周岁(1989年12月31日——1993年12月31出生)。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3.汉语言文学、文秘、外语(语种不限)专业。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参考资格: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
二、招聘原则、方法及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各为100分,分别占总成绩的比重为6:4。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6年5月31日-2016年6月8日在赣州市政府网、赣州人社局网、赣州旅游网、通天岩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6年6月13日—6月15日
报名地点:赣州市市政中心1号楼九楼1970室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凡有意报考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填写《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市旅发委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报市人社局核准。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不足3:1的,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6月23日,上午9:00—11:30进行笔试 。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于6月20日到赣州市市政中心1号楼九楼1970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写作、时事等综合知识。笔试结束后,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进行集中封闭评卷。评卷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6年6月30日上午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适应能力、人际沟通、综合分析、主动性、应变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面试实行当场评分、亮分、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最后得分。面试结束后,将面试分数按其占总成绩比例计算出面试成绩,并与其笔试成绩相加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入闱成绩末尾并列者一并列入)。
(五)考核与体检
1.考核。由市旅发委组织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2.体检。根据招聘计划数,按入闱考生公开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条件进行。体检工作由市旅发委组织,体检时间、体检医院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的综合情况,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提出拟聘用人选名单,提交市旅发委党组讨论,作出聘用决定。并对党组决定的人选名单在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未反映出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根据有关规定,拟聘报告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批复后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及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在市人社局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下进行。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市纪检、监察部门、市编办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