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6年度上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九江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后资格审查工作已结束,现将不面试岗位递补入围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人员确定:
根据《公告》要求,对不面试岗位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及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递补一次(按照空额人数与递补人数相应的比例:岗位空额小于等于4人的按1:2、岗位空额大于4人的按1:1.5),从该岗位所有未入围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查的递补人员,进行递补资格审查。具体名单如附件1。
二、递补审核时间及地址:
递补审核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8:00-17:30工作时间。
递补审核地址: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考各县事业单位在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具体资格审核地址详见附件2。
无特殊情况,逾期未参加审核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审核要求:
递补资格审查统一规定。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简历、本人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档案及无计划外生育证明(县级卫计委证明)、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选调人员还须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各县区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下列人员还需提供:
(1)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由于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毕业证,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表格在报名网站下载)。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4)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四、其他事宜:
1、根据《公告》要求,在递补资格审查审核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空额1:1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递补入围体检人员。
2、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3、需开具调档函的拟入围体检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6月20日(工作时间)之前到报考岗位所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调档函。
六、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12333
市民政局:3908618
彭泽县人社局:5666535 星子县人社局:2663398
九江县人社局:6812185 修水县人社局:7808691
都昌县人社局:5223932 湖口县人社局:3660969
附件:1、 不面试岗位递补入围资格审查名单
2、资格审查地址
此公告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