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入口
时间信息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8日 8:30--7月23日17:30
2、缴费时间:2016年7月18日 8:30--7月24日17:30
3、公布取消职位时间:2016年7月26日9:30
4、因取消职位改报时间:2016年7月27日 8:30--7月27日17:30
5、网上打印准考证开始时间:2016年8月1日8:30
根据相关部门和省直管县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同意,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3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循招聘程序,采取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招聘人员素质,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为促进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职位所需条件的2016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应(历)届毕业生。
已在我市事业单位工作(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未满)的在编人员不在招聘范围之列。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健康;
4.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后出生),如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1年8月31日后出生);
5.具有与招聘职位要求相应或以上学历(指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并且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其他不符合报考规定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
于6月29日在江西人事考试网和丰城政府网发布。招聘职位详见《2016年丰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2.报名
①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丰城政府网。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须在网上缴纳考试笔试费用后方能确定报名有效。此次报考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只进行电子照片(近一年清晰正面照)审核,不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后将对入闱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公布的公开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参照《江西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附件2),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人员对报考职位有关信息需咨询时,请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0795-6298581)。
②报名时间:7月18日8:30-7月23日17:30。缴费时间:7月18日8:30-7月24日17:30;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职位时间:7月26日9:30;因职位被取消的考生网上改报时间:7月27日8:30-17:30;考生网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8月1日8:30至考试结束。
③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拟公开招聘名额之比达3:1及以上方能进行笔试,招聘职位数10人以上的报考人数与拟公开招聘名额之比为2:1。对报考人数不足的职位,核减或取消相应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改报。
3.笔试
①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②笔试内容。分综合基础知识和应用文写作两个科目,两张试卷,各100分,半天全部考完。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60%,应用文写作占40%。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应考时考生须携带2B铅笔、橡皮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不得携带计算器。
4.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入闱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①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等,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②属丰城市外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持本单位开具的盖有行政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③用人单位要求提交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对象,直接进入体检、政审环节。因资格审查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报,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如考生提供不准确联系方式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实行全过程监督。
6.录用手续
①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参加体检,体检、政审考核合格一并录用。
②体检合格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
③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出现自动放弃体检的,其公开招聘职位可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自动放弃的,其公开招聘职位不予递补。
④在考试主管机关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⑤对拟聘用人选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⑥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有关事项
1.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笔试费用(两个科目,每人共100元,网上缴纳)。
2.应聘人员录用后,一律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办理聘用手续。除考取研究生、 考录公务员、组织提拔任用外,必须在丰城工作满5年,否则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3.咨询电话:0795-6298581,监督电话:0795-6608120
4.本公告由丰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丰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