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我市2016年度考录公务员面试工作于7月2日完成,此次计划录用公务员78名。根据招考公告规定,职位表中注明要体能测评的,入闱体检人员需先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方能进入体检,其他人员直接进入体检。经相关部门登分、审核、复核,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入闱人员78人(其中非人民警察职位入闱体检人员52人)。现将警察职位体能测评、非警察职位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事宜 (一)时间、地点 体能测评时间为2016年7月8日(星期五)上午8:00。开考后30分钟仍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逾期不予补测。(如遇下雨天,体能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二)项目、标准 1、男子组
2、女子组
根据《江西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操作手册(试行)》(赣人社发[2010]6号),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可以当场提出重测,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可在90分钟后重测1次(考生自愿也可提前进行),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项目允许考生稍事休息后,当场重测2次。考生在测评10米×4往返跑前可以练习,熟悉规则。 (三)注意事项 1、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2、考生须携带面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体能测试费30元,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 3、体能测评期间,考生要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和各项安全规定,妥善保管好个人携带物品。 二、体检有关事宜 (一)体检时间、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为2016年7月9日(星期六)。考生于当日7:40到人社局一楼集中,并前往授检医院进行体检。 (二)体检项目与标准 一般职位体检标准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警察职位的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须于当日7:40之前空腹到人社局一楼,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每位考生须带好《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或《面试准考证》、书写笔、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与报名表上的照片同底)一张及体检费300元。 3、考生应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否则按规定清理出场,取消体检资格。 4、体检时,考生不得请人代检,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在本省范围内报考公务员。是学生的开除学籍,是在职人员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中共景德镇市委组织部 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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