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16年江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方案>的通知》(赣组字〔2016〕56号)和《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吉安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吉组字〔2016〕35号)要求,现将吉安市驻村见习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所有驻村见习入闱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2)。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7月27日—28日,每天8: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吉安市城南崇文路吉安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6楼会议室(地址:吉安市城南艺术中心北对面)。
四、须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入闱驻村见习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须按要求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笔试准考证(“985”高校毕业生要自行打印好准考证)。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或学校毕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2016年江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资格复审表》(见《2016年江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附件4或本公告附件3)。
5.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党员证明原件(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现为正式或预备党员、交党费情况等)或学院(学校)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原件(班委成员、团支书、或院系学生会、团委中层以上学生干部,证明应包括任职单位、时间及具体职务,并由学院(学校)确认是否属学生干部)。
6.已有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五、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中,考生务必按要求准备好所需材料,缺一不可。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驻村见习资格。
2.对笔试考生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的人员空缺,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985”高校(不含独立二级学院)毕业生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在笔试考生中递补。
3.请参加驻村见习资格复审的考生妥善安排时间,7月28日下午5:30前没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录用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选聘资格。
六、联系电话:
0796-8936078
附件:
1.2016年江西省(吉安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参加笔试考生入闱驻村见习人员名单
2.2016年江西省(吉安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直接进入驻村见习的“985”高校(不含独立二级学院)毕业生名单
中共吉安市委组织部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