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2016年“三支一扶”入闱人员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做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22号)精神,按照笔试成绩,现就2016年新余市“三支一扶”入闱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符合赣人社发〔2016〕22号关于招募对象的条件和要求,根据所报考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资格审查。
具体名单见附件1《2016年新余市“三支一扶”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入闱考生本人须于2016年7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新余市仰天东大道623号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12楼1209室)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
三、资格审查要求
资格审查时,入闱考生本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认证并打印);
4、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支教岗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有执业资格要求的支医岗位,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2016年江西省“三支一扶”人员登记表》原件(从附件2中下载,填写表格内有关信息并本人签字,应届生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的公章,历届生加盖档案存放单位或工作单位的公章。此表一式四份,须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
8、与笔试准考证上照片同底版的一寸免冠彩照5张(其中4张贴在《2016年江西省“三支一扶”人员登记表》上)。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招募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募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招募资格。
四、其他
对因资格审查不合格、体检和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产生的计划缺额,市“三支一扶”办将依据岗位缺额情况予以递补或调剂。有递补和调剂希望的考生请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查材料,并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
资格审查后,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市“三支一扶”办将在网上公布。
新余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电话:0790-6736389
信息发布网址:http://www.xyhrss.gov.cn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新余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