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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26 14:42:17 来源:一佳公务员考试网 点击量: 我要分享

现将2016年度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16726日(周二)上午8点—2016727日(周三)下午5

地点:报考党群部门公务员、参公单位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审查地点在市委组织部部会议室(市行政中心A924)及部分遴选单位所在办公室。具体情况如下:

市纪委 市行政中心A516  联系人:邓增望13979488959

市政法委 市行政中心A3楼市委政法委会议室 联系人:梁方球 13870481077

市委政研室  市行政中心A217 联系人:王辉明 13767658941

市政协机关  市行政中心人大机关办公楼413 周伟13979498280

市编委办—市事业单位登记局 市行政中心B215 联系人:杨爱贤 15798015951

团市委 市行政中心A201 联系人:符  13879476886

报考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工部、市检察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老干局—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市委党校、市妇联、市委办——专用通信局、市台办——市台胞服务中心、市红十字会、市接待办的考生,资格审查地点为市委组织部部会议室(市行政中心A924)。

报考政府部门公务员、参公单位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审查地点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昌大道1290号)二楼多功能会议室(其中27日下午因会议安排改在四楼会议室审查)。

二、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填好并经所在单位及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加盖公章的《2016年抚州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四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通知书(审批表、录用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如提供复印件,则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或本单位的公章;

4.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 4张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反面写上本人姓名)。

三、资格审查流程

1.考生向遴选单位递交报名登记表;

2.遴选单位审核考生的资格条件,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并盖章后,集中交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或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复核;

3.遴选单位在资格审核过程中有疑议的,可现场与市组织人社部门的有关科室进行集体商议。

 

                                                         2016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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