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中共赣州市委宣传部(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含市文明办)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1:市互联网信息研究中心(市网络舆情监测中心)招聘职员5名;
岗位2:市志愿者服务指导办公室招聘职员1名。
二、报考资格与条件
1. 政治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规定的条件。
3.其他条件:
岗位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计算至2016年8月31日),并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发表过5篇以上新闻报道,或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过2篇以上理论文章(专业论文不列入)。岗位需要长期值夜班和假期值班,适合男性。总分相同情况下,有网信工作经验半年以上者优先。
岗位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并具有3年以上县级以上文明办工作经历(计算至2016年8月31日)。
三、招聘原则、方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择优聘用。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卷面总分各为100分,两项分数占总成绩的比重为4:6,即参考人员以笔试、面试所得成绩按比例折算后计算总成绩。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4日到9月25日截止。
2.报名地点: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市政中心市委宣传部干部科(1号楼4楼1421房,联系电话0797-8391217)。
3.报名要求:凡有意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在编人员需持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县(市、区)副科级以上干部还需提供当地组织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携带《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登记表在赣州市委宣传部党务公开网上下载)及其他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5: 1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的计划数。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资格。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6年10月16日,笔试地点设在赣州市(具体时间、地点在赣州市委宣传部党务公开网公布)。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一门,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何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数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面试入闱名单及入闱者笔试成绩在赣州市委宣传部党务公开网进行公布。
(三)面试
具体面试地点和时间另行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适应能力、人际沟通、综合分析、主动性、应变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面试时,如考生临时缺考,致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但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数),入闱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考察、体检环节。面试结束后,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考察入闱名单及其总成绩在赣州市委宣传部党务公开网进行公布。
(四)考察、体检和聘用
1.考察。由赣州市委宣传部组成考察组,负责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按笔试和面试的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考察对象。
2.体检。考察通过后,根据招聘计划数,对入闱考生开展体检工作。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3.公示。赣州市委宣传部根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赣州市委宣传部党务公开网等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4.聘用。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或调动手续,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并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咨询电话:
中共赣州市委宣传部干部科:0797—8391217。
附件:报名表
中共赣州市委宣传部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