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江西省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录用公告》规定,经研究,定于12月9日组织我市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考录入闱体检考生进行体检(入闱体检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1. 体检时间:12月9日,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2. 体检地点:12月8日下午17:30前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二、有关要求
1. 体检考生须带好身份证、笔试和面试准考证;2寸免冠近照1张;体检费按医院相关标准收取。
2. 体检前8-12小时不得进食,保证空腹,考生在完成了采血和B超项目后方可用早餐,早餐统一提供,未尽事项请注意查看体检须知。
3.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体检标准修订的有关文件执行。
三、联系电话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0796-8230822
吉安市司法局政治处:0796-8332703
一、体检地点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
二、相关事项
1.请入闱体检人员带好身份证、笔试和面试准考证及2寸免冠近照1张,于12月9日上午8:00以前到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门诊大楼一楼集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费按医院相关标准收取(约400元/人)。
2.体检前8-12小时不得进食,保证空腹,考生在完成了采血和B超项目后方可用餐,早餐统一提供,未尽事项请注意查看体检须知。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8日
附件:1、吉安市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考录入闱体检名单
附件:2、体检须知
附件:3、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附件:4、江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