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2016年市以下法检系统统一考录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赣州市2016年法院、检察院系统统一考录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通过江西省2016年市以下法检系统统一考录公务员笔试和书面资格预审,报考赣州市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的第一批、第二批入闱面试以及递补入闱面试的考生。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12月23日(星期五)8:00—17:00。
三、资格审查地点
报考法院职位的考生在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赣州市章江北大道106号);报考检察院职位的考生在赣州市人民检察院(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3号)。
四、资格审查内容
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3张。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下述相应材料:
1、以江西户籍报考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江西生源报考的,需提供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有关证明材料。其中,“江西省户籍”是指2016年10月10日为江西省户籍或原为江西省户籍(不含江西高校集体户);“江西省生源”是指在江西参加高考的考生或江西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2016年毕业生。研究生或“985”高校毕业的考生户籍或生源不限。
2、部分职位面向赣州市户籍或赣州市生源人员招考。以赣州市户籍报考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赣州市生源报考的,需提供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有关证明材料。其中,赣州市户籍是指2016年10月10日为赣州市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赣州市户籍(不含赣州高校集体户),赣州市生源是指在赣州市参加高考的考生。
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上网(www.cscse.edu.cn)查询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其他学历情况需要认证的人员,需提供相关学历认证材料。
4、服务满两年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现在县市区直单位或乡镇机关工作的,按管理权限分别由所在县市区组织部或人社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盖章;现在市直及以上单位工作的,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盖章)。其中,对最低服务年限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服务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
5、职位要求具有相应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计算时间截止2016年10月10日)。
6、取得学历、学位、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
五、有关要求
1、请考生认真对照岗位要求和资格审查内容,提前备齐、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在公务员录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或经权威机构认定为雷同试卷的考生,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取消录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录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请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或者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录用资格。
3、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领取《面试及有关事项通知书》。全省统一面试时间为12月24日(星期六)上午8:30,面试地点为赣州市章贡区,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请见考生现场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领取的《面试及有关事项通知书》。
4、此次公务员考录各阶段的工作安排与要求,将在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gzdangjian.gov.cn)和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zhrss.gov.cn)发布,请大家及时关注,密切配合。
联系电话: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0797—8178313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0797—8402902
特此公告
中 共 赣 州 市 委 组 织 部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