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赣州市市直单位公务员队伍结构,加强市直单位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赣州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暂行办法》(赣市组发〔2014〕5号)精神,结合我市公务员队伍现状及市直单位实际,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市直单位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数、计划数
本次公开遴选,共55个职位, 89个计划数。具体情况请登录赣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赣州市委组织部网站、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二、公开遴选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公开遴选对象范围:
1、赣州市范围内县(市、区)直、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赣州市范围内县(市、区)直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可交流进机关的,可报考实施公务员法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职位;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只能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职位)。
3、赣州市外县(市、区)直、乡镇(街道)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符合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德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进入公务员队伍满2年(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5月8日)。
3、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8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符合遴选单位有关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组织人事关系在我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2014年2月18日以后考录乡镇机关的;
6、2016年赣州市辖区内新一届乡镇领导班子成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遴选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遴选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加试、面试、考察、体检、办理调动等程序,择优录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对恶意报考、以虚假信息报考以及进入体检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放弃遴选的,记入遴选失信人员名单,相关材料进入个人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市直单位公开遴选考试。遴选录用后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最低服务年限为两年。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职位,公开遴选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职位未达到规定报考比例被取消的,该职位报名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逾期不改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报名时间:2017年5月20日
报名地点:赣州市市政中心食堂一楼(章贡区长征大道8号,参考公交线路:K2路,3路,20路)。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凡报名人员,须持以下资料现场接受用人单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所在单位及当地所在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5)2014、2015、2016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6)填好《报名登记表》(2份,原表在网上下载)并贴好1寸彩照,同时将电子版报名表现场拷贝给报考单位;
(7)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照片需与报名登记表一致)。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遴选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考选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遴选资格。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文字表达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定。
(三)加试
笔试结束一周内,由遴选单位具体负责实施加试,满分100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入闱面试人员在有关媒体进行公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入闱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仍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的职位,面试比例可降为1:2。低于1:2时,相应调减遴选计划。调减计算方法为:调减后的录用计划=入闱面试人数÷2(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成绩计算办法(成绩均为百分制):
1、无加试科目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有加试科目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考察对象(如遇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考察)。
(五)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组织实施。
考察结束后,等额择优确定拟入闱体检人选,并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办理调动
体检合格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有关媒体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凡录用人员,原为科级职务的,职务确定为科员,保留原职级工资待遇。
四、咨询电话
赣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0797-8392418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0797-8392196
具体职位咨询电话见职位表
附件:
附件2:赣州市2017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样表)
附件3:报考指南
附件4:专业指导目录
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