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一佳教育首页 > 招考资讯 > 招考资讯

2017年上半年庐山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17 16:31:15 来源:一佳公务员考试网 点击量: 我要分享

按照《2017年度上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文件要求,庐山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现已结束。现将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体检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的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全面、客观、准确地检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确保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

二、体检的对象

资格审查合格的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2017823 日(周三)700以前7:40仍未到达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集中点名地点:庐山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四、体检的方法

考生实行封闭式体检。医务人员和考生均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考生按抽签顺序进行体检。    

五、体检的项目与标准

按照《公告》要求,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操作手册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六、注意的事项

1、体检考生须于体检当日早上7:30之前空腹到达体检集中地点,7:40仍未到达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前数日请不要剧烈运动、不要熬夜、不要饮酒,注意清淡饮食。

3、体检留尿时请特别注意留取中段尿。

4、女性怀孕者请在B超检查前告知主检医师以后加做子宫B超或尿HCG,明确怀孕者可提出暂不做胸透检查。

5、每位考生须带好身份证、面(笔)试准考证、书写笔、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一张,体检费自理,由检查医院收取。    

6、考生应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否则按规定清理出场,取消体检资格。

7、体检时,考生不得请人代检,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在本市范围内报考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七、咨询电话:

庐山市人社局: 2557923

附件:2017年上半年庐山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此公告由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816

责编:一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