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审判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6名(其中男性不少于2名)。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安排,认真完成工作任务;本人和近亲属没有违法犯罪及其他不良品行记录。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一定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书写流利,字迹工整;能熟练使用电脑,打字速度达到80字/分钟以上。
3、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身高男1.66米以上,女1.58米以上。
二、报名
1、时间:从即日至2017年8月31日止。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江西吉安县法院网下载报名表),并以附件形式上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或图片件,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到邮箱:1714272990@qq.com ;联系电话:15279694181。
三、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准予参加考试。
四、考试
1.微机汉字录入测试:进行看打30分钟测试。
2.面试:根据测试成绩按1:3比例组织面试。
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资格复审
考试结束后,依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空额,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选。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缺额,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试用、聘用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
八、工资福利待遇
一经录用,工资福利待遇按本院现职在岗书记员的标准执行,以聘用合同约定为准。
吉安县人民法院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