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区路面交通指挥工作,确保我市公交BRT工程建设期间的道路畅通,经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管理协警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交通管理协警员120名(限男性)。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户籍为抚州市范围内,或持有本地居住证并且在本地居住时间为一年以上;
(三)、具有高中(含中专、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优先;
(四)、年龄在18—40周岁;
(五)、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纹身,身高1.65米(含)以上,无心脏病、高血压、肾病、传染性肝炎等不适宜体力强度较大工作的疾病,无残疾,无色盲,双眼矫正视力1.0(含)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有吸毒行为;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公安机关辞退过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8月15日开始,招满为止。
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报名地点:
1、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治处401办公室
联系人:崔警官 13807949896
黄建国 13870447386
2、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
联系人:杨警官 15879800625
3、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
联系人:张警官 15879815006
(二)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二寸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部队退伍军人还需提交退伍证。
四、主要职能及工资待遇
(一)主要职能
BRT工程建设期间,协助交通民警维护管辖路段、街道的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及时制止、劝阻和纠正交通违法行为。
(二)工资待遇
工资收入:每人每月2300元(个人应缴社保、医保部分由个人承担)。
五、报名后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予以录用。
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