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决定公开选调修水县财政局基层财政所(不含义宁镇、宁州镇财政所)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1.全县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名额
县财政局基层财政所10名。
三、选调岗位及条件
1、2015年9月以前参加工作;
2、身体健康、事业心强、作风正派、服从分配;
3、无违纪违法和计划外生育行为;
4、录用后5年内不得参加选调和招考;
5、历年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选调方法和程序
1、发布公告
2017年8月18日前通过县政府网站、县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发布选调公告。
2、组织报名
(1)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24日上午8:00—12:00,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地点:修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人力资源管理股,咨询电话:0792-7808691。
(4)报名需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名及参加工作时间证明、计划生育情况证明、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好的《修水县公开选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可从附件中下载)。
3、资格审查
2017年8月24日下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笔试准考证。
4、考试
(1)按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3的开考比例组织报名人员进行考试,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削减选调计划数。
(2)笔试
笔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政策理论水平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3)面试
笔试后按照选调计划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选取人员进行面试(与入闱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以上岗位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超过选调名额,则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入闱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
按选调计划数与入闱考察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考察人选,与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一并入闱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入闱对象的德、能、勤、绩等现实表现情况,考察阶段发现明显不能胜任工作者,取消入闱资格。
6、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组织考察结果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按选调计划数与拟入闱体检人数1:1的比例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公示和办理调动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拟选调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人事工资关系由原单位管理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经试用考核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修水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