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金溪县森林公安局现面向本县招收辅警队员6名。具体实施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收方式
采取考核、体检、政审的方式择优招录。
二、招收岗位
1.机动辅警(男):2名;
2.机动辅警(女):1名;
3.治安辅警:2名,限男性;
4.机动辅警(驾驶员):1名,限男性。
三、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森林公安事业,能保守工作秘密,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记录;
2.户籍在金溪县,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双侧裸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身体健康;
3.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4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退伍军人身份的;(2)具有大专毕业生学历以上的;
5.辅警岗位1-3,需年龄在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1999年8月1日以前出生、199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和退伍军人双重身份的;(2)具有公安司法类院校毕业生学历的;
6.辅警(驾驶员)岗位需年龄在18周岁以上41周岁以下(1999年8月1日以前出生、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有B照以上驾驶资格及驾龄满五年以上。
四、报名办法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退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两张。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24日起工作日,报名时间内每日8:30-12:00、14:30-17:30。
3.报名地点:金溪县森林公安局办公室,联系人康臻,联系电话13879460950。
五、考核程序
1.金溪县森林公安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不列入考核对象。
2.金溪县森林公安局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岗位匹配情况、文字写作能力、办公软件操作能力、工作适应能力、以往工作经历等内容。考核不设统一时间,报名先通过者先考核,岗位招满为止。
3.考核通过的人员按要求参加体检和政审,具体事项由金溪县森林公安局另行通知。
4.体检政审合格人员按要求参加上岗培训并达到培训合格的要求。
六、聘用待遇及管理方式
1.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与金溪县森林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2.福利待遇:基本工资机动辅警1900元、治安辅警2200元;每月有绩效奖;为其缴纳社保、办理医保。
3.金溪县森林公安局对招聘的辅警队员实行一年度一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
4.因放弃资格、考核不合格、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培训不合格或解聘等产生的人员空缺,由金溪县森林公安局根据此实施方案规定的相关程序进行补充。
七、本公告由金溪县森林公安局负责解释。
金溪县森林公安局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