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消防灭火救援任务日趋繁重。为提升社会火灾救援能力,县政府决定在我县招收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为了高质量完成征召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根据省政府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消防员招收人数及待遇
1、全县招收15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根据目前宜黄消防工作实际需要,灭火执勤岗位15人(男性)。政府专职消防员采取企业政府专职用工形式,签订正式劳动用工合同。
2、队员的基本工资 1200 元/月,高危补助400元/月,绩效工资 200元/月,每月考评费200元/月,管理岗位每人200/月,包食住,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险。根据工作年限和县政府经费增长逐年按工资5%-10%增长。
(二)消防员招收条件
1、聘用条件
抚州地区户口(含农村户口),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政治审查、体格检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公民。
2、岗位条件
(1)灭火执勤岗位:年龄18-28周岁以下(男性),(1988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1999年8月1日(含)之前出生)身高165厘米以上,文化程度高中(中专)以上,退役士兵、具有车辆驾驶或机械维修等技术专长、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
(2)之前经本大队因违规违纪辞退的人员一律不予应聘。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 2017年8月 25 日至2017年 9 月20 日;报名地点:为宜黄县公安消防大队;报名时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交纳3张1寸免冠照片。
咨询电话:宜黄县消防大队 0794-7607691
联系人:汤可 18307049653
(四)考试时间和内容
1、考试时间
电话通知为准
2、考试内容
(1)体能测试:3000米长跑16分钟(必须达标,不达标不进入下一项目考试)、俯卧撑40次/2分钟、100米短跑16秒。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3)体检
体能达标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以电话通知为准。
(4)政审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参加政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无违法违纪证明,对有疑问的,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实地调查。
(5)录用
聘用人员于宜黄县消防大队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