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赣州经开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并于8月14日至8月18日进行了现场报名。综合报名情况,农业执法岗和果业执法岗未达到报名人数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此两个岗位报名条件和要求进行调整,为切实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人数
共招聘1名农业执法和1名果业执法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事业心强、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0日以后出生),有官方兽医身份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政审、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进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4日-9月6日(9:00—18:00)
2、报名地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210室
联系人:周秋萍 联系电话:0797-8372596
3、报名须携带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或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填写《报名表》并接受资格审查,审查符合条件者通知面试。
(二)面试和考察
由赣州经开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组成的招聘领导小组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等。面试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考察结束后,分别按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政审对象。
(三)体检及政审
经面试、考察后确定的入闱人选,统一组织在指定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政审主要审查政治品质和有无违法违纪方面问题。
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根据得分排序,后续人员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政审。
(四)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公开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由我办为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试用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期间按对应工资的80%发放。
(六)正式聘用
1、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分别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正式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根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经开办字〔2017〕212号)文件执行,起薪标准5万元/年。
四、组织领导
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附件:1、招聘职位表
附件:2、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报名表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