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证处业务发展需要,现将公开招聘公证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对象、范围及拟招聘岗位数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强烈责任心和事业感;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法律本科毕业。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法律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22周岁以上的人员,通过司法考试的优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近年参加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3、在读的普通院校全日制学生。
(三)拟招聘岗位数及工资待遇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证员助理)4名。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有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地点:于都县公证处主任办公室,位于长征广场司法局大楼。
(三)报名时间:即日起。
(四)携带身份证、学历毕业证;
(五)联系号码:13979773088、0797-6233448、6233443。
江西省于都县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