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赣州市招聘大学见习生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办公室见习岗1名。
二、见习期限:见习期一年,见习期间不签订劳动合同,签订见习协议。
三、招募条件和要求:
1.对象: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未参加过见习、未与其他企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
2.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社会关系清楚。
3.年龄18-25周岁,专业不限,有一定的写作功底,文秘、中文、标准、质量、管理专业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见习待遇: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管理办法》(赣经开办字〔2017〕215号)规定的有关待遇。
五、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派遣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于2017年9月30日前至赣州市质监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赣州经开区华坚南路68号1号楼3楼1306)办公室报名(电话:0797-7306352)。经审查同意的,将按规定招募录用。
附件:质监分局见习生报名登记表
赣州市质监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