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森林防火工作,更好地保障寻乌生态文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劳动合同制森林消防队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体条件
1、政治合格,遵纪守法,热爱森林消防工作,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分配和指挥;
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退役士兵;
3、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165厘米以上,裸眼视力1.0及以上;
4、限寻乌籍,且在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有严重违法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参与邪教非法活动的;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触犯法律,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不适合从事森林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共招聘劳动合同制森林消防员10名,其中1名岗位须取得B1驾驶执照且满三年以上驾龄(A3照除外)。
三、人员性质
人员实行半军事化管理,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试用期二个月。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期满后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四、人员待遇
1、工资1500元/月;
2、绩效考核工资300元/月;
3、“五险一金”按政策比例给予缴交,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承担;
4、中餐费补助330元/月;
5、每干满一年增加50元/月。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和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7 日;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县行政中心407室);
3、须带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林业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招聘工作的整个过程。经资格审查后每个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5: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持有B1以上驾照的报名人数若不达开考要求,可根据报名实际情况报领导审核同意后通过直接考核方式招聘。
(三)体能测试
1、领准考证时间:2017年10月20日上午,地点:411室。
2、体能测试时间:2017年10月21日上午8:30(如遇雨天另定);
3、体能测试地点:寻乌县体育中心;
4、体能测试内容:引体向上10个(未达到10个者直接淘汰,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考试)、俯卧撑20个(未达到20个者直接淘汰,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考试)、1500米跑步;
5、取1500米考试成绩为体能成绩,分数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专职队员1500米跑步取前23名进入笔试,分值按第1名100分,第2名99分,第3名98分,以此类推,第23名为78分。专职司机1500米跑步取前3名进入笔试,第1名100分,第2名98分,第3名96分。
(四)笔试
1、笔试内容: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②《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③《森林防火知识》(含森林消防队员应知应会的理论知识、扑火技术战术、安全避险知识);
2、笔试时间: 2017年 10月25日下午3:00始;
3、笔试地点:县林业局三楼会议室;
4、笔试总成绩为100分,占总成绩的25%;
5、根据体能测试和笔试成绩加权后的成绩,以1:2的比例(专职队员取前18名,专职司机取前2名)确定入闱面试人选。
(五)面试
1、面试时间:2017年10月28日上午9:00;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按公务员录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5%。根据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加权后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政审
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聘用
拟聘人员试用期二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县林业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一年期劳动用工合同,享受规定待遇。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林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7-2852578。
寻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寻 乌 县 林 业 局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