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抚州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辅助岗位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统计岗2名,讲解员1名,宣传报道岗3名。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德良好。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计算截止时间:30周岁以下指1987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者不予报名: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受过刑事处罚(含拘留)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曾参加过抚州高新区招聘考试入闱考察并主动放弃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四、考试聘用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所需材料:
(1)《抚州高新区管委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可在指定的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填写,文档属性必须为.doc);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和复印件
(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4)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认证,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报名地点:抚州高新区人社局1楼大厅。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17日。
报名人数与实际招聘名额比例低于3:1,则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
(二)资格审查
招聘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规定资格条件的,现场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含试用期间),如发现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考试。
1.展示馆讲解员考试由普通话测试、现场演讲、才艺特长展示三部分组成,其中普通话测试占30%,现场演讲占40%,才艺特长展示占30%。
(1)普通话测试:现场抽取文章一篇,进行朗读。
(2)现场演讲:题目自定,时间为五分钟。
(3)才艺特长展示:根据自身特长表演,时间为三到五分钟。
2.统计岗位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分数的50%。
笔试。笔试统一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满分100分。
面试。面试按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总成绩将在高新区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录用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照现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者即为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应出具无违法犯罪证明。
(五)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张榜公示。
(六)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按照抚州高新区区直单位编外聘用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每年年终实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招聘人员均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月综合收入不低于3500元。
五、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794-7069065
监督举报电话:0794-7069031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