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是新余高新区管委会下属国有企业,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建设工程现场管理项目工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
5、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及其专业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新余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职位表》
三、录用程序
报名(资格审核)—面试(含专业测试)—体检—录用
1. 报名及资格审核
时间:10月28日08:30-17:00
地点:在新余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渝东大道3816号,民营科技园1号楼1楼会议室)
资格审核应提供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认证并打印);报名表和证件复印件一式三份;另提供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3、面试(含专业测试)
时间:2017年10月29日09:00
地点:在新余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渝东大道3816号,民营科技园1号楼1楼会议室)
采取问卷式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和沟通协调能力等。
4、体检
体检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因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5、聘用
经面试、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拟聘对象,拟聘期限约2年,其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聘用为现场管理项目工,于负责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完成后解聘。
四、聘用人员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为40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为5500元/月。工资待遇采用包干制,不另外缴纳五险一金及交通费等补助。聘用期内每个月从工资中扣发500元考核保证金,扣满12个月为止,待负责管理的项目完工资料移交清楚及履行的工作职责完成后退还。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新余高新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附件1:2017年高投公司公开招聘岗位表
附件2:新余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
新余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