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7年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现将拟入闱体检的考生名单(见附1、2)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什么情况,请及时与我们联系,监督电话:0794—8222130,8222337。
根据《公告》规定,面试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环节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不再递补。体检、考核等有关事宜在本公告公示期结束后进行,有关事宜将在网上发布公告。敬请考生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