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浮梁县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根据景德镇市政府办《关于开展2017年政府专职消防员征召工作的通知》(景府办字〔2017〕9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0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浮梁户籍,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
2.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消防员培训合格证书、机动车驾驶证(c证及以上)人员和退役士兵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条件。高中及以上文化。
(4)身体条件。身高1.60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它传染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无残疾,身体、心理素质好。
(5)户籍条件。限浮梁户籍人员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告、报名、资审、笔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4日上午08:00至2017年12月8日下午17:30。
2.报名地点。浮梁县公安消防大队。
3.报名须知。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报名者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等证明(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红底彩照5张及填写好的报名表1份,报名表可登录浮梁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下载,也可现场填写。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对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5.体能测试。经报名初审合格的考生,12月12日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包括:1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详见附件2)。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6.笔试。笔试由县人社局牵头,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12月16日,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能力测试》、消防常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7.总成绩的确定。体能测试、笔试成绩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为体能测试、笔试成绩之和。考生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具有消防员培训合格证书或机动车驾驶证(c证及以上)人员,总成绩加5分。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拟定招聘岗位等额进入体检。如遇总分数相同,按体能测试分数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
8.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9.考核。体检合格者为考核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不合格:
(1)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2)受党纪、政纪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
(3)曾经被政法机关拘役、治安处罚;
(4)曾经被判刑;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10.公示。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浮梁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11.聘用。公示期内无异议或被举报经查实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此次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为合同工(临时聘用),试用期三个月(含培训期)。试用期满,能胜任工作岗位者,浮梁县公安消防大队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三年一签制,年终实行考核制度,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12.待遇。聘用后每人每月工资待遇20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2560元/月,个人养老保险金690元/月,同时聘用单位统一购买“四险”,即: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提供食宿与服装。用人单位建立工资自然增长机制,根据社会发展水平和聘用人员考核情况,适当调整工资标准。
13.未尽事宜由2017年浮梁县公安消防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14.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2621975/18879106870
监督电话:2626329
2017年浮梁县公安消防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