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2017年吉安县卫计委下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全日制在读学生及现役军人;
5.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专业分类
1.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吉安县卫计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工作经历、学历、资格证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25周岁以下指1991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6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1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认定以个人档案为准。
2.专科和本科专业分类按江西省人社厅赣人社字〔2016〕319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3、附件4),研究生专业分类按江西省人社厅赣人社发〔2012〕86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5)。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吉安县政府网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学历的提供)、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一份。须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且满1年及以上条件者,需提供现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工作证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表(见附件2)请在网上下载打印,仔细、真实填写(报名时同相片及有关证件一并提交);报名费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二科计100元。
报名地点:吉安县卫生大厦二楼(吉安县城庐陵大道18号)。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4日—12月8日。
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2017年12月20日至21日,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和交费发票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自己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如有疑问应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在资格审查中,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不退回报名费用。
(四)考试。医务人员岗位只进行笔试不面试;其他岗位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医务人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分别按30%和7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其他岗位的笔试和面试分别按50%和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对特殊岗位的招聘,经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笔试
(1)医务人员岗位招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其它岗位招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每科均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2)笔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星期六)上午8:30—10:00考公共基础知识,上午10:30—12:00考医务人员岗位专业知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需进行面试的岗位)
(1)面试时间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笔试完后将在吉安县政府网发布面试公告。
(2)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
(3)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人数少于1:3的全部入闱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合成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医务人员岗位以医学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其他岗位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如医务人员岗位医学专业知识或其他岗位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实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医务人员岗位出现笔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按以下原则处理:
(1)当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的专业知识成绩必须达到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同类岗位的入闱体检考生的专业知识成绩的最低分方可入闱体检。
(2)当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其中笔试合成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的专业知识成绩必须达到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同类岗位的入闱体检考生的专业知识成绩的最低分方可入闱体检。
3.其他岗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按以下原则处理:
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4.体检前两天下午6时前,考生书面提出放弃或资格不符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医务人员岗位以医学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对象;其他岗位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对象;如医务人员岗位医学专业知识或其他岗位面试成绩又相同的,不予递补)。
5.体检由吉安县人社局和吉安县卫计委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6.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7.因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前书面提出放弃和体检后出现的岗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四)公示、聘用
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吉安县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由吉安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1.政策咨询电话:县医院0796-8442158;县中医院0796-8442405;县妇保院0796-8442230
2.其它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岗位政策咨询及考务咨询电话:0796-8442126
3.监督举报电话:0796-8431221
附件:1.2017年吉安县卫计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