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注重基层一线选人用人导向,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积极营造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组织实施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作。为此,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经济大发展、环境大整治、项目大建设、改革大突破、双向大开放、民生大改善、事业大统筹、作风大转变”八大重点任务,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基层干部的激励保障机制。通过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一批有经验、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人才,激发基层组织带头人干事创业热情,拓宽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来源渠道,建立一支来自基层一线、熟悉农村(社区)情况、善于做农村(社区)工作的基层干部队伍,为促进我市打造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南昌样板”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二、招聘原则
坚持依法办事、依规操作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的原则;坚持注重一线、群众公认原则。
三、范围对象
面向我市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所辖区域范围内各村、社区符合条件的在岗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四、招聘数量
本次全市共计划招聘39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计划详见《南昌市2017年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五、资格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较好、工作能力较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并同时符合下列资格条件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1.年龄50周岁以下(1967年12月31日后出生),获得国家级表彰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可放宽至52周岁以下(1965年12月31日后出生);
2.任职时间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即可报名:(1)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连续满3年(任职时间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下同)。(2)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连续累计满6年;
3.具有中专(职)、高中及以上层次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曾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分为报名审核、笔试、量化考核、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审核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从符合条件的对象中推荐人选上报各县区委组织部、开发区(新区)工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对同一单位符合报名人数较多的,单位党组织可择优推荐。对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所在村(社区)出现群体性事件并负有主要责任,或村(社区)党组织被定为软弱涣散党组织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整改到位的,不予推荐。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所在县区(开发区、新区)推出的事业单位职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2日。
报名时,须如实、准确填写《南昌市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五份。报名时一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两寸彩照5张,以及任职文件、奖惩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对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组织部门负责资格条件复审。复审后,将符合公开招聘资格条件人员的信息进行汇总,并填写《南昌市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报名情况汇总表》,连同《南昌市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于2017年12月14日之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5倍的职位,将视情予以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即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
(二)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注重考察应试人员时事政治、基层党务和村、社区工作知识以及处理解决基层具体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三)量化考核
根据报名人员的学历、任职经历、所获荣誉、工作实绩等情况,确定考核要素,由各县区委组织部、开发区(新区)工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对其个人档案、佐证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后,确定其考核得分。
(四)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具体负责实施。根据初始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50%+量化考核占50%的计算方法,按照初始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选(如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创新应变能力、责任心和岗位匹配性等。
笔试、量化考核和面试考试工作于2017年12月下旬至2018年1月上旬进行。
面试后,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均不予递补。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满分100分)=初始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计算方法,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以各拟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初始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六)组织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得分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工作由各县区委组织部、开发区(新区)工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具体负责实施。
(七)公示聘用
各县区委组织部、开发区(新区)工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根据考察情况,经与县区(开发区、新区)人社局沟通后提出拟聘用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同意后在南昌党建网、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各县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聘用人员原则上仍需在村(社区)担任第一书记至少满三年,致力于做好传帮带工作。
七、有关事项
1、公开招聘设立咨询电话,应聘人员在招聘中遇到具体问题,请及时与应聘人员所在县区组织部、市委组织部联系,政策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2、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 0791-12380,18170000235(短信)。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八、本方案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南昌市2017年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附件2南昌市2017年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