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吉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招录计划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的对象。笔试人数少于1:3的全部入闱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笔试中有缺考科目者或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名单见附表。
2、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2017年12月19日(星期二)至12月20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3:00--17:00。
复审地点:青原区政府行政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3楼人事人才科,联系电话:0796-8203661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按市局复审公告提供)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从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岗位表资格条件中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等,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以及《吉安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1、在职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当地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有效身份证仅限于居民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军官证和护照。
3、学历证书:考生需要携带在教育部认证的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打印)。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相关事宜
1、资格复审时,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2、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在现场缴纳30元面试考务费。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4、领取《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不得委托他人代替。因考生本人所留联系方式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联系,且考生本人也未主动与所报考地青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科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6、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查询青原区人民政府网相关信息。
青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