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审判工作需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1、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8人。
2、录用人员由本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法律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6、听打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准确率80%以上;
上述周岁时间计算至2018年1月1日止。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薪酬待遇
1、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相结合的计薪方法。基本工资不低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萍乡当地最低工资收入标准(1530元/月)的1.2倍;绩效工资以考核为依据,实行考核浮动制,考核合格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20%,考核为优秀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30%;岗位津贴根据在本院工作年限等次,按照3年以下、3-10年、10年以上,分别享受不低于200元/月、400元/月、600元/月的津贴。目前的工资待遇总计为月收入2403元(不含单位应负担部分的养老保险、医保等)。
2、聘用制书记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保)。
3、经录用后,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4、单位免费提供早、中餐,根据需要可提供晚餐和住宿。
五、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2018年1月28日。
2、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可到本院政工科(办公大楼510)报名,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2)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身份证、毕业证及报名登记表(可在萍乡人才网-新闻动态相关招聘页面下载)发至联系人邮箱,原件在1月28日前提交审核。
联系部门:湘东区人民法院政工科;联系人:杨启亮;联系电话:0799-3376925 ;QQ邮箱:729253578@qq.com。
3、资格审查:报名当场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根据本院的通知参加测试。
六、测试
测试时间暂定于2018年2月初,测试地点及其他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聘用
对测试合格的,经政审、体检后,根据成绩由高到低原则录取,由本院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