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选题 甲(男,22周岁)为达到与乙(女,19周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乙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两年后,因双方经常吵架,乙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_____
A: 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
B: 对乙的请求不予支持
C: 宣告婚姻无效,确认为非法同居关系,并予以解除
D: 认定为可撤销婚姻,乙可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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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解析]《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8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乙以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提出认定婚姻无效时已达到了法定结婚年龄,因此法院应不予支持,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2、多选题 以下选项中可以作为保证人的是_____。
A: 蓝天幼儿园
B: 某公司的分支机构
C: 某国有企业
D: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小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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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D
[解析]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可以是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但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分厂或者营业部)、职能部门不能作为保证人,故排除A、B。本题正确答案为CD。
3、单选题 甲被车撞伤倒地,行人乙拦下一辆出租车,将甲送往医院,乙支付了车费,其间,甲的手机丢失。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_____
A: 车费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由乙赔偿
B: 车费不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由乙赔偿
C: 车费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
D: 车费不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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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解析】乙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故车费应当由甲承担。而手机的丢失与乙无关,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此题正确答案为C选项。
4、单选题 张某在路上发现有小偷正在对行人李某行窃,便立刻上前阻止,结果被该小偷用刀刺伤。张某共花费医疗费用5万元。针对该情况,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_____。
A: 张某可以选择向李某或者小偷要求承担该医疗费用。
B: 如果该小偷逃逸,则应由李某承担全部医疗费用。
C: 如果该小偷逃逸,李某从道义上应支付部分医疗费用,但这并非李某的法律义务。
D: 如果该小偷逃逸,张某向李某提出补偿请求,李某有义务予以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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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D
《侵权责任法》第23条规定,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本题中张某为了避免行人李某的利益受到损失而见义勇为,小偷逃逸的话,有权要求李某补偿医疗费用,李某有义务补偿。故选D
5、单选题 某大学在学校内进行道路整修,施工中没有设置道路整修警示标志,致过路学生受伤,对此,由_____承担责任。
A: 该学校
B: 受害人自己
C: 该学校和受害人
D: 该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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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解析】《民法通则》第125五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本案当中,应该由学校承担侵权责任。A为正确选项。
6、单选题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或不能构成法律关系?_____
A: 张三经李四(精神病人)的父母同意而收养李四
B: 甲乙根据《合同法》订立抵押合同
C: 甲年满10周岁时向乙购买了价值1000元的自行车
D: 甲与乙约定选择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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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D
【解析】这道题出的有点问题,暂时锁定下,有些地方选的答案是C,在这里个人认为是D
7、多选题 我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依法享有下列权利_____。
A: 发表权、署名权
B: 修改权、复制权
C: 发行权、出租权
D: 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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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BCD
ABCD[解析]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8条第1款的规定,软件著来源:91考试网 91EXAm.org作权人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以及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故本题应选ABCD。
8、多选题 甲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留给儿子乙,少部分的存款留给女儿丙。后乙因盗窃而被判刑,甲伤心至极,在病榻上当着众亲友的面将遗嘱烧毁,不久去世。乙出狱后要求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_____
A: 乙有权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
B: 乙只能依据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遗产
C: 乙无权继承任何遗产
D: 可以分给乙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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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CD
【答案】BCD。解析:《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由此可知,公证遗嘱的推翻方式只有三种:(1)再次公证;(2)对财产(非遗嘱)法律上的处分;(3)对财产(非遗嘱)事实上的处分。当众撕毁不影响公证遗嘱的效力,所以本题中,虽然甲将公证遗嘱烧毁,但是并没有改变原来的公证遗嘱的内容,所以乙有权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A的说法是正确的,但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CD。
9、多选题 下列说法中符合我国收养制度的是_____。
A: 收养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必须得到被收养人同意
B: 收养人年龄必须达到30周岁以上
C: 同一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以上的孤儿
D: 收养关系必须经登记后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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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CD
BCD[解析]《收养法》第11条规定:“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由此可知A项说法不正确。该法第6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因此B项说法正确。该法第8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因此C项说法正确。该法第I5条第1款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因此D项说法正确。本题正确答案应选BCD。
10、单选题 赵某在公共汽车上因不慎踩到售票员而与之发生口角,售票员在赵某下车之后指着他大喊:“打小偷!”赵某因此被数名行人扑倒在地致伤。对此应由谁承担责任?_____
A: 售票员
B: 公交公司
C: 售票员和动手的行人
D: 公交公司和动手的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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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答案】C。解析:售票员的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公交公司不承担责任。售票员与动手的行人共同造成了对赵某的损害,但只是一种偶然结合的相互作用,双方不是出于共同的故意,也非共同的过失,因此不构成共同侵权,不是承担连带责任,而是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11、单选题 国画大师李某欲将自己的传奇人生记录下来,遂请作家王某执笔,其助手张某整理素材。王某以李某的人生经历为素材完成了自传体小说《我的艺术人生》。李某向王某支付了5万元,但未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该小说的著作权应当归谁所有_____
A: 归王某所有
B: 归李某所有
C: 归王某和张某共同所有
D: 归王某、张某和李某三人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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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答案】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纠纷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对著作权权属有约定的,依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归特定人物享有,执笔人或整理人对作品的完成付出劳动的,著作权人可以向其支付适当的报酬。”故著作权归李某所有。B正确。
12、单选题 甲厂向乙公司去函表示:“我厂生产的‘彩虹’牌衬衣,质量上乘,全棉面料,每件50元,现有2000余件库存,如果贵公司需要,请与我厂联系,我厂一律送货上门。”乙公司回函:“我公司愿向贵厂订购‘彩虹’牌衬衣1000件,单价不变,但每件衬衣须附送一个黑色领结。”两周后,乙公司收到甲厂发来的1000件衬衣,但这批衬衣并没有附送领结,于是乙公司拒收,乙公司的拒收行为是否违约?_____
A: 违约
B: 不违约
C: 部分违约
D: 承诺部分生效,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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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B[解析]《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该法第30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因此乙公司的回函不应视作承诺,而是新要约,甲公司并没有对此新要约做出承诺,故合同不成立,乙公司不构成违约。故本题应选B。
13、单选题 甲与乙订立了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现丙履行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有权请求_____
A: 丙承担违约责任
B: 乙承担违约责任
C: 乙和丙承担违约责任
D: 乙或者丙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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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答案】B。解析:本题考査的是第三人代为履行制度,《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丙履行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应由合同当事人乙承担违约责任。
14、单选题 甲未经授权以乙的名义订立合同,该合同的性质为_____。
A: 绝对无效合同
B: 相对无效合同
C: 效力待定合同
D: 无权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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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答案】C。解析: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不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而有待其他行为使之确定的合同。在乙追认之前,合同既不是生效的也不是无效的。C正确。A、B明显错误。主要是D项,本题也是一种无权代理合同,在某种程度上D项也是正确的。但是无权代理合同不一定无效,本题的主旨是考察合同的效力问题。所以D项应当排除。
15、判断题 土地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买卖。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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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错误
解析: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转让。
16、单选题 依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情况可授予专利权?_____
A: 甲发明了仿真伪钞机
B: 乙发明了对糖尿病特有的治疗方法
C: 丙发现了某植物新品种
D: 丁发明了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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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D
【答案】D。解析:这是一个直接考查法律条文的题目。《专利法》第5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本题选项A即属此种情形。依据该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选项B即属此种情形。(4)动物和植物品种。选项C即属此种情形。(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依据该条第2款的规定,对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故选项D中丁发明了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应当授予专利权。
17、多选题 A小区王某等住户因车位问题与该小区的开发商B公司发生争议。B公司与王某等住户的购房合同规定:B公司将为本楼住户提供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但王某等住户搬进小区后,发现B公司已将该楼50多套房连同地下停车场卖给了C公司。C公司明确表示,地下停车场的车位仅供本楼本单位的职工使用,其他住户要停车必须按每天15元的标准缴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地下停车场属于业主共有部分,B公司无权转让
B: 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B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B公司的违约责任
C: 王某等住户有权无偿使用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
D: C公司是地下停车场的新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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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D
【答案】B。解析:《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据此,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并不因住户购买楼上的楼房就当然取得,即地下停车场属于专有部分。B公司有权转让,C公司合法受让地下停车场,作为新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B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B公司的违约责任。
18、单选题 我国《物权法》中的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三大类。_____
A: 地役权
B: 质权
C: 担保物权
D: 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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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故正确答案选C。地役权属于用益物权;质权和留置物权属于担保物权。本题相关知识点:关于所有权,《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用益物权是指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担保物权指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权。
19、判断题 法律没有规定的,民事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政策。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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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正确
20、单选题 我国法律规定社会组织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不包括_____。
A: 有自己的名称
B: 拥有规范的组织章程
C: 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和营业场所
D: 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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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解析】《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选项A、C、D属于社会组织取得法人资格应具备的条件,所以正确答案是B。B项有一定的干扰性,它实际上是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取得法人资格应具备的条件,而非社会组织。本题相关知识点: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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