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县公安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招聘特巡警队员40名,并实行劳务派遣。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思想品德、身体素质与文化知识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
招聘特巡警队员共40名,派遣至石城县应急处突(救援)大队、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男性36名,女性4名,共40名。
(二)招聘要求
1.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男性36名,要求为石城县及毗邻县户籍的退伍军人,公安、司法、政法、人武院校、体育特长的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4名,身高1.58CM以上;身体健康。
3.文化程度:对报考的退伍军人放宽到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他报考人员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分男女岗位依次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文化考试、政审、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石城县电视台、石城公安微信公众号及微信群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18年1月27日至2月22日。
(二)组织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27日至2月25日。报名咨询电话:0797-5717883。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到石城县公安局院内特巡警大队报名。联系电话:5717883、13617075002(许警官),13879715330(谢警官)。
2.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填写《石城县公安局辅警报名登记表》。
(三)体能测试(2018年3月5日前)
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人员统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分为男:3000米跑、俯卧撑;女:800米、仰卧起坐。合格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体能测试分值为两项体能测试总成绩÷2×60%。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文化考试(2018年3月10日前)
资格审查、体能测试达标人员参加文化考试。文化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高中以下语文知识与法律常识,卷面分为100分,其中语文40分,法律60分。文化考试分值为卷面分×40%。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加分及分值计算
加分规定:对退伍军人加3分,中共党员加2分,立三等功以上人员加5分。提供证明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13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体能测试分值+文化考试分值+奖励分。按总分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入闱人员,如总分相同,则以体能测试得分高者优先。
(六)政审(2018年3月15日前)
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入闱人员进行政审,主要考察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政审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同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七)体检与面试 (2018年3月19日前)
通过政审的入闱人员统一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并面试,体检与面试不合格的,不再进入下一程序;出现缺额,依次递补。体检与面试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的要求执行,并须符合岗位要求。
具体体检与面试内容为:
1.身体匀称,无过于肥胖或消瘦现象。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在4.9(0.8)以上,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肝功能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
2.身体的协调性好。
3.反应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敏捷。
(八)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政审及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公示一周无异后,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培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派遣至县公安局辅警岗位工作。合同期为二年。合同期满后,符合用人单位条件人员,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五、聘用人员的待遇
被聘用人员月工资2600元,并按规定为其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同时建立奖惩机制,实行奖励工资,并随着经济的增长与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提高工资待遇。
石城县公安局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