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社区干部队伍力量,进一步完善社区职能,提升服务水平,现就安义县龙津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工作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社区工作人员。
(二)招聘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南昌市(三县六区)户籍或配偶具有安义县户籍的城乡居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3、具备岗位的任职条件;
4、适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高中及以上学历。
6、年龄为18-35周岁,即:2000年2月28 日(含)以前、1983年2 月28 日以后(含)出生的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38周岁以内,即:1980年2月28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近5年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国有企业单位在岗人员;
7、其他不适合岗位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时间:2018年3月1日
在安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nyi.gov.cn/)和安义县电视台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时间:2018年3月8日--3月9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17:00),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地点:安义县龙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镇政府三楼, 联系人:左有焕、周玲,联系电话:0791-83422150)。
报名所需材料:户口本(或配偶的户口本及结婚证)、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填写《安义县龙津镇人民政府社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一)。报名费100元。
2、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工作,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上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采用100分制计分,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取得笔试资格的前提条件。当面试人员大于20人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前20名即取得笔试资格,最后一名如有成绩并列者,一并取得笔试资格。当面试人员小于或等于20人时,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即取得笔试资格。根据面试成绩确定笔试入闱人员名单并予以公告。面试准考证在资格审查合格后,报领导小组审定,由招聘办公室核发,考生领取面试《准考证》的时间为2018年3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未按时领取面试《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面试试题由领导小组确定。
(四)笔试
参加笔试的人员为面试取得笔试资格的人员,考生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为2018年3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未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笔试试卷的命题、保管、运送、阅卷等由招聘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进行。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党的十九大精神、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本常识、社会保障基本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及《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总分为100分。
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须携带好相关考试用品(如2B铅笔、橡皮檫、卷笔刀、黑色水笔等)
(五)确定入闱人员
当实际参加笔试人员超过12人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取前10名入闱。当实际参加 笔试人员少于或等于12人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核减最后两名,其余的人员全部入闱。最后一名入闱人员如有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的入闱。当实际参加笔试人员超过12人时,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一次,当实际参加笔试人员少于或等于12人时,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体检
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工作。体检标准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参加体检人员为入闱人员。
(七)考核
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1、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的人员。
2、考核标准暂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3、考核由招聘办公室对考生进行调查了解,考核结论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不良反映的要核实清楚。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安义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未通过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由龙津镇人民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填写《安义县龙津镇人民政府社区工作人员聘用登记表》(附件二)并报送民政局备案。由龙津镇党委、政府研究分配聘用人员到具体社区上岗,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待遇与管理
1、实行聘用制管理,被聘用人员与龙津镇人民政府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聘用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期三年期满,经龙津镇人民政府考核合格,可以续签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聘用人员试用期间每人每月工资1000元(试用期社会保险待遇按照龙津镇社区现有工作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工资为1500元/月(含养老保险个人部分),社会保险待遇按照龙津镇社区现有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在招聘过程中有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安义县龙津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