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赣州市开发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经研究,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招聘。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员22 名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审查:应聘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年龄及身体要求:年龄为18至35周岁之间,身高不低于160厘米,矫正视力不低于5.0,其他身体条件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三)岗位要求:所有受聘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退伍军人优先。
(四)工作职责:主要从事日常灭火、救援、执勤、保卫等工作。
四、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考核→心理测试→公示→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报名
1、报名时间:3月7日至3月16日(共10天)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的请自行从附件下载“情况登记表”和“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完整相关信息,粘贴上本人一寸电子相片,统一发至275189303@qq.com邮箱。现场报名请自行至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金潭大道与纬一路交叉路口,劲嘉山与城旁)填写表格报名。
六、考核
1、体能测试
1500米跑、仰卧起坐、跳绳。成绩取3个项目平均分,总分100分。
2、笔试
考题范围为:消防基本知识、应急维稳知识等,笔试满分100分。
地点:区公安消防大队四楼中队学习室。
3、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先进行自我介绍2分钟,再由考官提问3分钟。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入警动机、语言表达、举止仪表、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交往和应变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
4、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用入伍新兵心理测试系统。心理测试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5、考核时间:考核前两天通知。
七、政审
按应聘者体能测试、笔试成绩的、面试成绩的平均成绩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和体检名单。
按招兵条件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录用资格,并依次按成绩排名替补测试录用。
八、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考核后公示一周。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按成绩排名替补测试录取。
九、培训
采取边试用边培训的方式,由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组织聘用人员培训,主要内容为基本体能、岗位业务知识、部队规章制度等。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作为临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工作时间及待遇
1、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组成,具体根据队员执勤时间以及岗位贡献等相应确定。试用期给予1800元生活费,试用期结束签订劳动合同后月工资不低于3000元,根据绩效考评和出警勤务结算工资。随着工龄增加及工作表现,将按《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管理规定》逐年提高待遇。
2、签订劳动合同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意外等保险。
3、免费按部队标准提供食宿(住宿仅提供集体宿舍)。
4、其余按照《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赣州市相关规定实施。
5、管理:原则上按照《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实行军事化管理。所有队员无特殊情况实行轮岗执勤,工作日工作时间全勤值班,其他时间按执勤人员比例进行夜间和周末轮休。特殊战备时期全员值班。
政策咨询电话:刘警官:18679769949
附件1: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考人员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