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促进城镇建设,及时补充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信丰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专业技术人员6名,其中:质(安)监总工程师1名,其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5名,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质(安)监总工程师1名。按照信办字【2017】181号文件规定,纳入急需紧缺人才管理。
2、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5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其他条件
1、质(安)监总工程师需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符合之一均可)。
2、专业技术岗位和文秘岗位必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方可。
(三)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其他影响岗位正常履职的。
四、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方式进行。1、质量安全总工程师采取面试方式招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为100分。按照面试成绩,取前2名为考核对象,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学术成果等,考核结果报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
2、专业技术岗位根据报名人数情况采取考试方式进行。若报名人数超过招聘岗位人数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采取闭卷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专业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分别占总成绩的50%,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若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人数则直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聘用。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信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xf.gov.cn/)、信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微信公众号平台(信丰人社微信公众号:XFXRSJ)发布公告,公告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报名采取现场进行,不接受电话和网络报名。地点:信丰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质监站417办公室(江西省信丰县阳明北路268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三)报名时间:2018年3月26日至3月28日,为期3天。
(四)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身份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免冠1寸相片4张。
(五)资格审查:招聘领导小组派专人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
(六)笔试:报名应聘专业技术岗位和文秘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七)面试:笔试结束后5日内,按职位类别划定合格分数线,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入闱人员名单在信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xf.gov.cn/)、信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微信公众号平台(信丰人社微信公众号:XFXRSJ)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入闱人员要按公示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对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合格人员,当场发放《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入围考核和体检,考核、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对象。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或自行放弃面试造成的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一次。
(八)体检: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由县城乡建设规划局统一组织。
(九)公示:拟聘用人员将在信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xf.gov.cn/)信丰县人民政府网、信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微信公众号平台(信丰人社微信公众号:XFXRSJ)进行为期7天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县政府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经查经实的,不予聘用。
六、组织领导
成立信丰县公开招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信丰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党委书记、分管副局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分管领导、县监察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县监察局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招聘工作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七、聘用人员待遇
1、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3年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内),每月工资2500元,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
2、质(安)监总工程师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并享受信办字【2017】181号文件规定的住房补贴和工作补贴等待遇。
信丰县公开招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合同制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代)
2018年3月12日